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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水充铝 瞒天过海:货车司机一年多“吞”掉价值600万元铝锭

发布日期:2023-04-21 08:37 浏览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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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31日上午,镇江市公 安局京口公 安分局举行“8·16”鼎胜铝业废铝被盗案发还仪式,警方现场向企业负责人发还现金201万元。案情显示,几个“心术不正”的驾驶员为“捞外快”,竟打起了承运铝锭的主意,自2020年1月至案发时,共偷盗100多次,积少成多,变卖获利,盗售价值600多万元铝锭。事情还要从2021年说起……

一起“纠纷”

牵出600万元大案

“喂!110吗?我们与物流公司驾驶员发生了冲突,请求出警!”2021年7月21日下午,京口公 安分局谏壁派 出所接辖区一新能源材料公司报警称:公司从杭州运来的铝锭与出厂时的重量不一,而承运驾驶员却说是公司称重设备的问题。

接到报警后,民警立即赶赴现场,对负责运输铝锭的王某行等货运驾驶员进行询问,王某行却一口咬定公司的称重设备有问题。“因为在杭州出厂前会对车辆总重进行过磅称重,到达镇江后,进厂前也会称重,今天在这两次称重都差不多的情况下,公司突然又单独对货物进行称重,结果说铝锭少了2吨。”王某行满脸冤枉地向民警解释着。

为了弄清到底是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,民警开展了细致调查。据该公司负责人介绍,运输铝锭过程中,公司有一个合理的损失率,但是按照损失率计算,一年运输过程中的铝锭损失已经远远超过了正常的范围,于是公司决定一改之前只称车货总重,变为对车辆及货物分别称重,结果发现运输的铝锭少了。

在掌握相关情况后,民警初步推测驾驶员在运输过程中存在盗 窃铝锭的嫌疑。

警方认真核查

发现疑点重重

随后,京口公 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,抽调分局刑警大队、派 出所6名精干警力力侦破此案。对涉案查封的车辆,民警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勘验,同时对多名货运驾驶员的相关情况开展调查。

民警发现,涉案车辆都有一个显著的特征,车辆外部都加装了大容量水箱,在车辆车体两侧的工具箱内还发现了20多只、每只容量为25升的自备水桶。货车驾驶员解释:这些水桶是为了防止水箱温度过高,刹车过热而准备的。然而据了解,杭州至镇江的路途仅有270公里,路程不远且道路平坦,准备这么多水桶,有些不符合常理。

与此同时,民警调取了车辆行驶记录,发现在丹阳312国道附近两个间隔仅1公里左右的卡口,车辆居然要1小时左右的行车时间,随即民警联系交通管理部门调取了车辆相关轨迹,发现车辆曾在312国道丹阳横塘段某工厂的院内停留,停留时间长达1小时左右,“他们在干什么?”民警随即调取了驾驶员的通讯记录,发现驾驶员频繁与邹某某联系。民警遂对邹某某进行调查,调查发现其有大量取款记录,并与肖某有多次银行转账记录。

同时在货车驾驶室里,民警还发现了大量的现金,驾驶员的解释是转账资金均为加油时的付款。随着案件的进一步侦办,真相是邹某某和货车司机王某行等人为了躲避侦查,交易时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采用现金。

偷梁换柱

以水充铝实施盗售

民警随即从研判的销赃环节入手,紧盯铝锭流向形成强有力的证据链,Z后在证据面前,犯罪嫌疑人王某行等人的侥幸心理被逐步击溃,承认了犯罪事实。

据王某行交代,该新能源材料公司由于过磅的环节中,采取车辆毛重减去车辆自重的方式算货物重量,因此给犯罪嫌疑人留下了可钻的空子。

自2020年1月25日起,犯罪嫌疑人王某行、周某等人,利用承运该公司铝锭业务的时机,避开承运铝锭公司的监控,采取水箱、水桶灌水代替铝锭重量的“偷梁换柱”的方式,长期盗 窃铝锭,并将盗 窃的铝锭转卖给销赃人员,从中获利。

至案发,王某行、周某等人盗 窃铝锭达450余吨,导致企业损失600余万元。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,已被京口区人民法 院分别判处1年至11年不等有期徒刑。

京口公 安分局副局长陈晶玮表示,企之所盼,警必行之。镇江警方将充分发挥公 安机关职能作用,对经济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,切实担负起护航经济社会繁荣发展的重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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